在学术出版流程中,稿件撤回(Withdrawal)特指作者在文章正式发表前,主动提出终止该稿件在目标期刊后续处理流程的行为。稿件撤回是学术界的敏感议题,需谨慎对待,通常不建议作者轻易发起,仅在特定合理场景下可考虑操作。本文聚焦 Withdrawal 情形展开分析,另一种撤稿类型(Retraction,即已发表文章的撤稿)将另行探讨。
一、稿件撤回的适用节点
作者若确有必要撤回稿件,可在以下四个关键流程节点提出申请:
- 稿件提交后、期刊尚未送审前;
- 稿件已进入同行评审阶段,审稿人正在审阅过程中;
- 作者已收到期刊反馈的审稿意见后;
- 稿件经审核被期刊接收,但尚未正式排版发表前。
二、稿件撤回的理由分类及解析
根据学术规范与伦理要求,稿件撤回理由可分为 “正当理由” 与 “不道德情形” 两类,具体如下:
(一)正当撤回理由
- 期刊稿件处理周期异常延长
此类情况通常源于期刊客观因素,如长期无法匹配到合适的审稿人、编辑流程衔接延迟等,导致稿件处理进度显著滞后。需特别提醒的是,作者需以客观标准判断 “处理慢”—— 不可仅凭主观焦虑认定周期过长,应结合期刊常规处理时长(如官网公示的平均审稿周期)综合评估。此外,作者必须在确认收到期刊 “撤回成功” 的正式通知后,方可将稿件改投其他期刊,避免因流程衔接不当引发 “一稿多投” 问题。 - 投稿后发现稿件核心缺陷
指作者在投稿后才意识到稿件存在无意识导致的关键问题,且该问题可能影响研究结论的科学性,例如实验设计存在根本性漏洞、数据分析方法选择不当或存在计算错误等。为避免缺陷内容进入后续评审流程、引发不良学术影响,作者可申请撤回稿件,待修正问题后再重新投稿。
除上述两类常见情形外,极少数特殊情况也可被认定为正当理由,例如因作者团队内部沟通失误导致的 “意外一稿多投”(非主观故意),或投稿后发现的其他符合学术伦理的合理缘由。
(二)不道德的撤回情形
- 主观故意的一稿多投
与 “意外一稿多投” 不同,此类行为是作者为缩短发表周期、追求更高影响因子期刊发表等目的,故意将同一稿件同时投稿至 2 个及以上期刊。待部分期刊反馈审稿意见或发出接收通知后,作者再对处理进度较慢、影响因子较低的期刊提出撤回申请。
该行为属于学术不端,一旦被发现,不仅涉事稿件可能被所有投稿期刊集体拒稿,作者还可能被期刊列入 “投稿黑名单”,影响后续学术发表。尤其需注意,目前多数期刊采用共享投稿系统(如 ScholarOne、Editorial Manager 等),系统可自动识别重复投稿,一旦被标记为 “不端作者”,将对作者未来向该系统内所有期刊投稿造成长期负面影响。 - 因抵触或无力修改而拒绝审稿意见
当期刊反馈的审稿意见数量较多、负面评价占比高时,部分作者因产生抵触情绪,或缺乏信心、能力完成修改,进而申请撤回稿件。此类撤回被认定为不道德,核心原因是其造成了学术资源的严重浪费 —— 编辑的筛选精力、审稿人的专业评审时间均已投入,却因作者主观原因导致流程中断。
从学术逻辑来看,若编辑或审稿人建议 “修改后重投” 或 “修改后再审”,本质上是对稿件学术价值的一种肯定:若稿件完全不具备发表意义,评审方通常会直接作出拒稿决定。因此,面对此类情况,作者的合理做法是:基于审稿意见全力完善稿件,对于确实无法修改的内容,需在回复信中逐一说明科学依据与客观限制,而非直接撤回稿件。